書法中常常講究章法得體,所謂章法就是指一幅作品整體的布局和安排,其中包含著很多的知識。這也是我們在做書法教育培訓的時候要教導學生的知識,有點類似于寫作文的感覺。總結起來應具備以下幾點:
一、 字群的排列應有條理
如果是由字群構成的一幅作品,其中單個字的排列宜有條理,遵循一定的規律,并做到始終一貫。字的排列方法大致有如下幾種:1.橫豎皆成行;2.有豎行無橫行;3.橫豎無行(或雖有豎行但不明顯)。
二 、通篇格調一致
格調即風格、情調。同一種書體,書家如果用不同的結字、用筆、章法以及不同的墨色等來書寫,那么寫出的字,其體勢、情態、韻味等,也不會是一樣的。這種差別,就是我們所說的格調的不同。
三 、行氣貫通
人們常說的行氣,具體指些什么,不容易講清楚,頗有點“可以意會,難以言傳”的味道;但其中最主要的是指一行里上下字所形成的氣勢是無疑的。所謂行氣貫通,主要是指這種氣勢不可中斷:不僅同一行中不可中斷,而且上一行與下一行也最好不中斷。古人講的“氣通隔行”就是這種情況。
四 、起伏得當,向背適宜
章法不僅講究整齊美,還很講究錯綜美。在行、草書中,往往由于結字大小雜出、用筆伸縮輕重相間而形成時起時伏的變化;兩行相對應的字之間,又有相背相向、相揖相讓的各種不同關系。要處理這樣的變化和關系是極不容易的。重要的一條,是在寫后一行的時候,要時時照應前一行和前幾行。
五、 不同幅式的不同要求
書法在實用中有各種各樣的幅式,比如常見的有條幅、楹聯、牌匾等等。不同幅式的章法除了一般的要求外,往往還有一些特殊的、具體的講究。
六 、署款與鈐印
明、清以來,一件完整的書法作品往往由正文、署款(也稱款識)和印章三部分構成。正文是主體,署款、印章對它起著烘托、映襯的作用。從章法的角度看,三者雖有主從之別,作用與特點也各不相同,但它們是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。如果對署款和印章處理不當,就會破壞整個幅面的平衡與協調;如果處理得當,就不僅能補救正文布局的某些不足,還能像綠葉之于紅花,相得益彰。
本文來自網絡,只做分享知識使用,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