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來說。在書法作品上還要鈐蓋印章。一般鈐在姓名落款之下,也有的加蓋一些閑文印(即用詩句、成語、格言、吉語、絕旬、警句等為內容的印),閑文印鈐蓋在起酋的叫“引首章”,引酋章大都是書寫者喜歡的格言、警旬或年號等。通常為橢圓形或長方形,而一般不用正方形或圓形。位置一般蓋在正文第一字的右下角。鈴蓋在姓名印之下的叫“押腳章”。押腳章常用的是姓名或齋號章,最好用一朱文一白文(按先朱文后白文的蓋章順序)或單用朱文或白文印一枚,不要同時用兩個朱文或兩個白文印。在一幅字中,用印一般以一兩方為宜,原則上最多不超過三方,稱為“印不過三”。印多了,因其色彩朱紅奪目,容易喧賓奪主。我們在欣賞古代名家作品時,印奄很多的作品也較多存在,但是通常多為后代收藏者所鈐蓋的鑒藏印。
另外,要注意印的大小一般不超過款字的大小。
鈐印的位置也大有講究。鈐得好,對整幅字能起到平衡穩定或參差變化的作用,有畫龍點睛的效果;鈐得不好,則有畫蛇添足之感。
學習篇章布局,最終就是為了書法作品整體性的最佳化。所以整體統一應是童法布局的最高原則。只有諳熟此道,才能創作出完美的書法作品。